清朝(清朝丁宝桢简介)一篇读懂
清代光绪朝藏廓冲突与交涉探微 张永攀 摘要:廓尔喀在1856年与西藏地方签订条约后,势力不断向西藏延伸,在
清代光绪朝藏廓冲突与交涉探微张永攀摘要:廓尔喀在1856年与西藏地方签订条约后,势力不断向西藏延伸,在光绪年间,廓尔喀和西藏依然继续存在着冲突危机,廓尔喀的军事扩张以及藏廓商人长期以来积压的矛盾导致了1883年的廓商被劫掠事件,清政府为了化解边疆危机,派员积极调解西藏地方与廓尔喀冲突,此后又在筹藏与对廓交涉过程中,清朝对廓尔喀的影响也渐行渐远,但清朝始终在西藏施行完整的主权。
本文依据清代档案文献、西藏地方史文献与尼泊尔、英文文献等多语种材料,对清末光绪朝西藏治理中如何面对与廓尔喀的冲突以及调解西藏地方与廓尔喀的关系做了专门探讨关键词:西藏 廓尔喀 尼泊尔作者简介:张永攀,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研究所研究员。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清朝对于巴勒布、廓尔喀和中国关系的认识颇为曲折在乾隆朝藏廓战争之前,清朝认为巴勒布廓尔喀是“厄讷特可克”的“痕都斯坦”的别部,因“距京师将二万里”,[1]并不将其归于清朝藩属体系。
但廓尔喀在喜马拉雅山地区兴起后,其势力逐渐扩张,逐渐取代了巴勒布,将布颜罕、库库木罕与叶楞罕三部归于统治之下,并向西侵吞作木朗[2]乾隆平定廓尔喀之后,根据鄂辉的奏表,廓尔卡此后又情愿归顺,清朝“允其入觐”。
柳岳武认为,第二次中尼战争后,清朝与廓尔喀的宗属关系确立,尤其是乾隆六十年,廓尔喀派遣噶萁迺尔兴[3]觐见清朝,标志着廓尔喀正式纳入中国的外藩体系有关清代廓尔喀的研究,大多学者集中于乾隆朝对廓尔喀的用兵或者廓尔喀对西藏的朝贡方面,并且取得了较好的研究成果。
[4]但是对于清朝末年,尤其是光绪中晚期廓尔喀与清朝关系的变化、藏廓冲突事件及其中原因、与西藏地方的关系,学界较少专门涉及本文拟据多语言文献就此探讨之一廓尔喀与西藏是近邻,其在18世纪用了50年,建立了东起不丹,西至克什米尔,北至中国西藏,南到印度奥德(。
Oudh)的强大王国侵吞了锡金部分领土的廓尔喀与英国的冲突势不可免1815年,英国大举进攻廓尔喀,发动阿尔莫拉战争,曾经以弯刀英勇善战的廓尔喀士兵再也无法抵挡英军的热兵器射击东印度公司提出,尼泊尔政府与东印度公司须继续保持联盟,尼泊尔所占印度领土必须归还英国,割让特莱平原给英国,尼泊尔军队必须撤离。
在正式签字之前,廓尔喀寻求清朝的庇护,但被嘉庆帝所拒:“廓尔喀与披楞互相争斗……天朝岂能过问,乃屡次渎求赏助金银,并向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求为帮给口粮,殊为贪诈……况天朝抚驭外藩,从无赏给饷银,令与邻国构兵之理。
……若此时帮助尔等,岂披楞前来求助,亦帮助披楞乎如此明白晓谕,该国王自不能再行渎请至阳布地方关系紧要,不可不密为备御,固守藩篱……如披楞与廓尔喀只在边外构衅,总当置之不问倘或披楞之兵,竟敢闯入边界,侵扰阳布地方,必当示以兵威,痛加剿杀,立时驱逐出境,勿稍疏懈。
”[5]从这段档案来看,嘉庆帝在处理边疆地区的外藩政策上已与乾隆有明显不同,不再轻易介入外藩之间的纠葛,尽管其“天朝”的天下观依然未改变,清代军事实力的下降已导致了消极的周边事务处理态度上在这种姿态下,廓尔喀、哲孟雄的原心态自然有所改变。
这正是诏书中所说的:“汉官中堂大人到达西藏尼泊尔交界地之时,哲孟雄人之苦乐情形未获向其享明,对我王臣之看视奖赏亦甚低,森拉以外之地亦落入他人之手”而廓尔喀也和英国越来越靠近,双方签订的《萨高里条约》意味着廓尔喀和清朝关系的急剧变化。
1856年藏尼战争之后,虽然廓尔喀与清朝依然保持着藩属关系,《藏尼条约》的签订虽然使“1856年以后藏尼之间保持了和平,但双方在世纪末依然继续存在着冲突危机”[6]边界和平持续了二十八年,藏廓隐藏已久的矛盾即将激化。
但光绪年间在传召法会期间发生的“藏廓事件”隐喻着西藏地方与周边的紧张关系,这也是是西藏地方社会管理秩序趋弱的一个表现,而巴勒布商人的强态则意味着西藏与廓尔喀之间的藩属关系处于岌岌可危之中[7]按照当时藏传佛教的传统,。
清代西藏地方每年于正月初至三月初期间,噶厦的商上僧俗官员在大昭寺和小昭寺内熬茶布施,讽经祈福,来自西藏各寺院的喇嘛以及西藏周边不丹、锡金、廓尔喀的僧俗也前来参与活动,场面壮观,所谓“云集前藏,不下数万,良莠不齐”。
法会期间,拉萨的社会秩序由铁棒喇嘛接管,“当攒招期间,地面一切事宜,统归铁棒喇嘛管理,番官等不得与闻”此即所谓“传召大会”历史上的法会期间,社会秩序大多井然但是,光绪九年三月初一(1883年4月9日)夜,
[8]“攒召大会”即将完毕,有“喇嘛熟人因与廓尔喀商人购买货物发生口角”,铁棒喇嘛前来调节后,事件暂时平息,然而,当天傍晚,有多名喇嘛再次前来,将廓尔喀商人的门窗损毁,有部分喇嘛趁机抢掠该商民的财物据时在藏的清朝官员赵咸中后撰《使廓纪略》载,“其中渠魁纠群不逞之徒,乘夜窃发,往劫廓商之资”,受害者“凡一百一十六家”。
[9],房屋俱毁、财产荡然无存[10]色楞额闻信后,立即与摄政济咙呼图克图联系,派兵前往调解,此事得以平息该事件以藏廓关系而言,是一较为严重的冲突事件尼泊尔学者乌普热提《尼藏关系1850-1930》(《Nepal-Tibet Relations 1850-1930》)披露此事件的缘由:。
四名陌生的西藏妇女到尼泊尔商人热特纳·曼在拉萨开的一家珠宝店内,两人站在他的左边,另外令人站在其右边站在他左边的两人用半个卢比买了5个珊瑚珠;而在他右边的两个女人开始看3条珊瑚项链,其中2条价值24卢比,第三条则值10卢比。
好像是那两名顾客交还了2条项链,而藏起了第三条项链,于是热特纳·曼就要丢的那条项链两个女人解开衣带(Patuka)、晃着身子,不顾一切地要证明她们的清白……双方争辩难决,店主遂把两人囚禁,打了她们的头此事为一僧人目睹,传播开来,引发藏人反对尼泊尔的情绪,僧俗人等蜂拥而来,抢劫了84所尼泊尔商人的全部店铺,暴乱持续到次日凌晨。
[11]但是,《尼藏关系1850-1930》提到尼泊尔皇家档案对此有不同的记载:廓尔喀王公拉瑙迪帕爵士与罗德·里本(Lord Ripon)之间的通信提到,当热特纳·曼坚持强调那条丢失的珊瑚项链之时,那两名妇女中的一人做出妥协让步,付了5卢比后就各自回家了。
但是夜里大批班竹(Bandu)喇嘛聚集起来,袭击尼泊尔商人并洗劫了他们的财产骚乱中最让人头疼的是对尼泊尔代表财物抢劫,以及在拉萨的专员甚至无法为尼泊尔外交官的财产提供足够的保护[12]对于此事的描述,其他尼泊尔学者也有不同看法,例如
[13]“两个西藏女人和一个廓尔喀商人在拉萨发生争执”而非“四个西藏妇女”在《西藏政治史》中,夏格巴提到,“水羊年(公元1883年),举办拉萨供法会(即传小召)的下午,两名外地妇女在驻拉萨尼泊尔商人热纳玛那开办的商店购买珊瑚链,但未成交。
尼泊尔商人诬赖那位妇女偷盗了珊瑚链,双方争吵越来越凶黄昏时,哲蚌寺铁棒喇嘛依法调解无效,成千上万的藏人同时哄抢了拉萨所有的尼泊尔商店”[14]事件冲突的扩大还与铁棒喇嘛无法约束喇嘛骚事有关,“铁棒喇嘛不能约束僧众,致滋事端”。
[15]究竟是两个还是四个西藏妇女引发此事,并不重要,但由此引发的藏廓冲突在中外文献记载中都是相同的毕达克根据部分史料认为,拉萨的藏廓冲突发生后,在中尼边界的其他地方也发生了抢掠廓商的事件似乎一些尼泊尔商人在吉隆边境地区也遭受到商业损失。
[16]廓尔喀的档案则显示1883年7月,六七名廓尔喀商人在德通寺(Tetung Gumba)法会期间,尼瓦尔商人拉姆的商店遭到抢劫[17]清代汉文档案对此事并未提及藏廓事件中有个问题值得关注,就是中尼关于被劫掠的钱额认识不一,所以在财物是否受到损失以及损失银两上的双方有争议。
色楞额的奏折中谈到,该案发生后,廓尔喀商民未受伤,但货、财物“多有失遗”,至于财物的损失,西藏喇嘛声称遗失“七八千两”但是,在丁宝桢的奏折中提到,当喇嘛照约(应为双方签订一个合约)退还汉银七八千两之时,巴勒布商民未肯承领。
按照他的推测,既然廓尔喀商人拒绝接受这个数额的赔偿,那么这个数额应该远大于七八千两,廓商甚至称被劫掠的银两有三十余万两丁宝桢是支持廓尔喀商人的主张,认为“银数大相径庭,即使巴勒布果有浮报,似不应如此悬殊”,在其看来,西藏喇嘛所称不足为信,西藏喇嘛所掠的白银,“实有三十余万之多”,“今喇嘛仅止赔银七八千两,不足十分之一,即欲了结此案,揆之情理,本觉难安。
”丁宝桢认为,廓尔喀商人一案,罪责在于喇嘛,而不在于廓尔喀商人:“廓番在藏贸易有年,向不滋事为非,此次喇嘛恣意攘夺,取怨邻封,臣以为事关中外”他认为清朝应该咨询驻藏大臣,派遣人员前往济咙的中尼交界处会办此事。
在这种态势下,丁宝桢认为廓商案件的处置方法应该为:首先,由清朝来补偿廓尔喀商人被劫掠的银两他认为廓尔喀誓不甘心,而西藏喇嘛已经分配完赃物,很难让他们返还赔偿,西藏地方又没有钱财可以垫付,只有由其他方面代筹赔款,才能“不惟有失朝廷体制,亦愈以长该喇嘛等刁风”。
其次,丁宝桢认为清朝应该派遣官员前往协调,从中央简放大臣前往,西北相距万有余里,至速也需要八九月才到,而已目前藏廓情势而言,“现在为日已久,枝节从生,若再迟延,将有不可收拾之势”而四川与西藏唇齿相依,由四川拣选委员派往西藏办理,较为简捷。
但从现任官员来看,四川也难以派遣得力可任之员丁宝桢认为候补道丁士彬可以充任,此人“甚明干,办事深稳”清朝对于此冲突的处理办法是明智的然而,派员入藏遇到了阻力在丁宝桢撰《丁文诚公奏稿》有关于丁士彬赴藏被阻的记载:“臣等前因前藏喇嘛攘夺巴勒布商民财物,日久未结,恐酿事端”,于是派遣道员丁士彬前往,但根据驻藏大臣的办理情节,在途的丁士彬似乎没有必要继续前往西藏,就在其静候朝廷之时,“丁道员却遭受到了西藏噶厦的刁难”。
其向丁宝桢禀称:“本年闰五月十九日,该道由巴塘起身,二十三日行至川藏交界莽里地方”(宁静县之东南,靠近维西县),有江卡西藏地方官员所带头人,领众数百,称丁士彬携带有“俄国洋人”,“奉商上传知,不准放过,阻回公拉”(根据《西康图经》,入藏路线为巴塘一江卡巴塘一牛古渡一竹巴笼一公拉一莽里一南墩一古树一普拉一江卡。
)丁道员称,其‘系奉旨察办藏、廓之事,原为尔等息事,并无一洋人在内,可以一望而知’然而该西藏官员等声称“洋人易辨,投教之人难知,并言廓、番之事业已了结,无须该道前去”丁道员“再四开导”,西藏地方“不惟不遵”,竟然以武力,“集番兵数百名,各执枪矛,枪伤塘兵,并以乱石抛击。
”[18]显然,西藏地方的态度是:第一,拒绝赔偿廓尔喀;第二,拒绝清朝派员进藏处理危机七月二十日,清朝谕令军机处,要求丁士彬返回四川,称如果丁已抵达西藏,接到谕令后迅速回四川,如在途中,也要迅速折返除要求丁不必赴藏而返回四川外,清朝还批准了丁宝桢的奏折,要求丁宝桢垫付银两八万解赴西藏,但要求西藏地方必须逐年返还朝廷银两,强调了对西藏“母庸赏给”。
在次年,丁士彬“筹办边务,悉合机宜”,被赏赐布政使衔花翎,并交吏部议叙清朝政府通过电函不断向西藏噶厦施压,饬令其严加看束不法僧侣,二则地方财政应该对此承担一部分四川总督除了兵员、钱粮外,不太直接处理藏务,丁宝桢在藏务上敢于大胆陈述,也与当时驻藏帮办大臣崇纲的亲密关系有关。
启功是崇纲的后代,崇纲在四川任职时是丁宝祯的属下,去西藏任职是丁宝祯保举,丁宝祯还赠崇纲对联:“扶山仁兄世大人正书:乐文清水流山静;大贤怀抱日朗风清稚磺弟丁宝祯”[19]崇纲是在1883年廓商事件发生前,正式到藏任帮办大臣的,帮办大臣尤其负责后藏事务。
根据其与友人的书信,色楞额和崇纲为蒙满关系,这种关系体现在藏务处理上二者是非常融洽的,崇纲的友人就提到“西藏事宜,有我公与包石翁(指色楞额)和衷共济,自当日有起色”[20]而且此后赴廓尔喀的赵咸中也是崇纲部下,色楞额特意派遣其负责廓尔喀交涉,显然极为信任。
廓商事件发生后,西藏地方并未意识到潜在的廓尔喀入侵态势,而驻藏大臣色楞额、崇纲则是明智的1883年11月25日,色楞额考虑到既然丁士彬无法进藏,那么其直接派员前往济咙边界,酌办巴勒布商民偿款色楞额、崇纲最后物色了西藏粮员候补知县刘钧、驻藏委员试用通判赵咸中,督同噶布伦等驰赴边界,与廓尔喀官方进行商议。
赵咸中后来著有《使廓纪略》,能让今人追述当时如何赴边界谈判的情形,但并未交代西藏噶厦派遣何人,仅在《使廓纪略》谈到“番官”胆小,赴廓尔喀营地时,均被惊吓“变色”但在毕达克的著作中提到,在赵咸中的带领下,拉鲁家族的噶伦、让巴与在拉萨的廓尔喀人代表参加了这个谈判阵营:“。
驻藏大臣任命一个由汉官赵咸中、噶伦拉鲁、让巴和在拉萨的尼泊尔人代表组成的委员会,与在济咙(Skyid-grong )的一个尼泊尔代表团进行谈判”[21]但是,毕达克著作中提到廓尔喀准备进军西藏的路线地名译法有误,他认为:“战争似乎不可避免。
尼泊尔人纠集了一支远征军,计划从尼泊尔东部经瓦弄入侵西藏”[22]其中提到的“瓦弄”,位于西藏东南部察隅县境内,与廓尔喀相隔甚远从尼泊尔的文献来看,瓦弄应该为Wallanchung的误译Wallanchung。
是中尼边界的一个鄂博点,即清代所称的“卧龙支达”,[23]该地在《卫藏通志》中有记载:“自定结至萨热喀山顶、卧龙支达山顶、羊玛山顶,设立鄂博,此内为西藏境,此外为哲孟雄境”[24]卧龙支达为清代西藏地方、廓尔喀和哲孟雄的三地交界点。
廓尔喀之所以选择这条进军路线,是因为原计划的军营驻扎点库提(Kuti)和科隆距离西藏拉萨过于远廓尔喀在藏廓边界设置了大量军力,或许廓方期望以此对谈判形成压力,廓尔喀还在后方积极厉兵秣马1883年11月,廓方国库批准了4万卢比用于购买军粮,还派人购买2000匹马,首相发动各级官员为筹战捐粮,还派人前往印度加尔各答,接洽购买四千支来福枪,“建立一支强大的、优于西藏的火枪部队”。
[25]这对负责川藏边防的丁宝桢形成了军事压力,他对此事较为令人担忧,因为不断有消息传来,称廓尔喀誓不甘休,在边界陈兵“番众数万”,随时进军西藏,而西藏地方也不依不饶,准备与之迎敌还有谣言称,驻藏大臣所派的边务官员刘钧、赵咸中已被廓尔喀掠走。
[26]藏廓边界形势越来越危急二候补知县、边务官员刘钧、赵咸中等人受命于驻藏大臣,日夜兼程前往中尼边界两人带领的八百余名精兵经过定日,因无法忍受“日行万峰之顶,下临不测之溪”、“积雪没胫”的艰险,纷纷埋怨西藏喇嘛无故肇衅,而“我等代受其殃”,甚至准备哗变。
刘、赵等人非常惊慌,经过不断“喻以大义,至诚所感”才平息刘、赵与西藏地方官员抵达济咙(今西藏吉隆南)后安营扎寨济咙距距离廓尔喀,“尚有一百二十余里”,刘、赵闻廓兵住热索桥,犹未越界,但是“边民皇皇”,于是派遣数人往探廓尔喀兵营,又派能言者持照会星夜赴阳布城(加德满都),面见该廓尔喀国王,“谕以暂缓治兵”,希望有“明干大酋前来会商”。
但廓尔喀派出的噶南(王子)、噶箕两人不敢靠近热索桥赵咸中等人在热索桥一带驻扎也颇为不顺利,先后遭到瘴气和野兽袭击、火灾,损失部分兵员随后,在焦躁中等待廓方回应的刘钧、赵咸中因无法忍受廓尔卡的冷落他们亲自进入廓尔喀营地,与“廓尔喀头目噶南、噶萁”等连日商议,并且斥责廓尔喀在谈判中的骄横态度。
在尼方的文献里,参加会谈的廓尔喀噶南是孜·巴哈杜尔·拉纳上校(Tej Bahadur Rana),噶箕是拉西米·巴卡达·乌帕达亚( LaxmiBhakta Upadhyaya)跟随刘、赵的西藏方代表是噶箕库拉鲁·瓦查巴(KhulhaluVachalba,可能是尼泊尔籍)和顿科卡布·萨卡巴(DunkekhabuSaykhaba)与中国法布·道塔拉恰(Fapoon Dhautalabya,无从考)共同组成。
孜·巴哈杜尔·拉纳上校之所以被任命为负责官员,是因为其是廓尔喀拉纳王朝首相罗诺迪普·辛格(Ranodip Singh)的堂兄另外,笔者查阅文献,发现孜·巴哈杜尔·拉纳曾准备出使过北京孜·巴哈杜尔·拉纳此人即是光绪三年,驻藏大臣松溎上奏之文中提到的“第杂八哈”:“查照上届进贡之例,专差正副噶箕第杂八哈、都热纳等恭资年班例贡、庆贺大皇帝登极表贡,于六月初二日自阳布起程,等因前来。
奴才等当即敕知经过地方,将所需骑驮马牛食物预备齐全”中提到的“第杂八哈”[27]在交涉赔偿款上,廓尔喀方面狮子大开口,首先提出四款严重侵犯中国西藏主权的条件:第一,赔偿货物损失三十万两白银第二,赔偿廓尔喀军费四十万两白银。
第三,在西藏常驻廓尔喀兵二千,保护廓尔喀商人第四,从前藏到廓尔喀,均安设驿站赵咸中断然拒绝了除赔款以外的条件然而,廓尔喀始终坚持此四款条件,声称“不能缺一,言词哓哓”赵咸中等人只好在藏廓边界上苦苦等待,从1884年正月到四月,滞留于藏廓边界上,自称“度日如年之势。
”而当地又不产麦稻、不生莱蔬,只有依靠廓尔喀的大米,军粮也逐渐短缺,甚至到断粮的地步,于是采野菜食廓尔喀方面还故意断其粮运,幸好中方“重价招商”先积粮,勉强支撑了几个月,赵咸中甚至准备与廓方交战,但苦于“兵弱且少”。
色楞额也来函,要求“不令战,只令和”,但廓尔喀方面却对于以上四条坚持到底,“非允其要款不可”赵咸中认为,赔偿款多少都可以谈,但涉及驻兵、主权等大事,则万万不能同意廓尔喀赵虽为边陲官吏,但颇为明了国情时势,叹道:“再近年中外交涉,外人无不另生枝节,肆其要胁,稍有疎虞,则败节辱命,此又余之所甚耻,不可许者二。
事关两国生灵与朝廷大局,万难舍之而返,不能进亦不能退,然则计将安出乎?”[28]就在其彷徨于不能进、不能退时,怀抱“虽死犹荣”之心,于四月二十四日暗中藏刀前往廓尔喀兵营,厉声骂廓尔喀方:“初吾犹以廓国为人类,今日视之,乃禽兽耳,夫籍端诈讹,匹夫犹耻,况汝一国乎!今日之事,尔必须将余戕害,然后可以得志,如余一日犹在,必不能使尔如愿,我之事今日可决矣。
”然后,迅速将廓尔喀一官员的手斩断,廓尔喀军营为之一恐,“帐上下廓国弃兵皆跪而乞请”,赵咸中还迅速在藏廓边界一侧设防布兵,“飞檄调集济咙之兵以三十人为一队,每一队领红旗二十面,枪三十杆,金鼓足用,共十队,分占山头,昼则布旗,夜则放火,鸣鼓点炮,竞夜而止。
其余兵弁以五十人为一队,分六队皆持短兵,各寻山僻险阻之处埋伏,相隔不令远”,其以八百军士号称上万之兵廓尔喀见到此情,大惧之下,终于答应重新谈判条件[29]光绪十年(1884年)五月初二日,廓尔喀与西藏的和议终定。
虽然条款数依旧为四款,但内容大为不同:第一,西藏所偿银两分七年偿还第二,两家军费各自垫赔第三,酿事之人,从重惩办第四,藏廓两方仍前和好,各不侵犯立约后,廓方来清军营房献酒,随后各自撤退营垒此后,廓尔喀答应总赔款银两可以减少十万余两,确定赔偿银两183416.1两。
最初,清朝要求赔偿款支出分两部分:一部分由西藏地方政府承担,一部分以清获的货物作价赔偿但是,色楞额向朝廷奏请,西藏地方竭力筹捐之下也仅仅有银两10.4万两,期望清朝给予援助,尤其“四川督臣可以先行拨银八万两解藏应用”。
清朝同意了色楞额的奏请,要求“丁宝桢迅速筹垫银八万两解藏应用,仍凛遵迭次谕旨,另藏中分年归还,以清款项”清朝认为,这项银两“实非政体,著毋庸议”,要求西藏地方必须给中央还清欠款对于藏廓事件中的“首滋事之犯”,仍然由色楞额勒令迅速交出,从严惩办。
驻藏大臣在藏廓事件中清获了一些货物,将这些货物一并作价退还给廓尔喀,议定这些货物抵银11836.17两,而四川发来的银两由专人李映松解到,因为有一些赔偿款已经由货物减扣,所以四川发来的银两有所剩余,作为藏饷被交与西藏粮库存储,并由四川省在光绪十二年起分年在藏饷内照数减扣。
一年后,色楞额再次上奏,要求清朝不再要求西藏地方归还四川所垫付银两,其称:“此项垫款本应饬令如数归还,姑念该番民异常困苦,著照所请,准免归还,以示体恤该大臣务当晓谕该呼图克图等,宣示朝廷德意”看来,色楞额的意图是通过免除西藏地方给中央补偿赔款的方式,希望西藏地方能够随时“约束番众,俾知感惧,毋得再滋事端。
”[30]从以上资料来看,清朝政府为了边疆安定,不惜将四川的银两支付给廓尔喀,以平息此事,这也是清朝在江河日下的边疆局势下为了稳定中尼关系而不得不采取的策略但是,某些“学者”却颠倒是非,歪曲历史,在藏廓事件的银两赔偿问题上,根本不提中央政府,例如夏格巴认为“廓尔喀和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又在尼泊尔与西藏边界进行会谈,西藏政府同意通过廓尔喀政府赔偿尼泊尔人所损失的财产,折合现金67579枚银币又9钱3分。
此时,蒙古人恰罕呼图克图衮噶坚赞前来朝拜达赖喇嘛,他进献了上述全部钱款,从而得以全部付清赔偿,平息了纠纷”[31]显然,夏格巴等人故意歪曲历史,不提四川为西藏偿还银两,不提清朝后恩免偿款一事,反而称出款人是“蒙古人”。
前述银两偿还不仅在清代官方档案中有明确记载,而且清朝民众也深知此事《西藏宗教源流考》也提到:“因攒招各处喇嘛麋集,与巴勒布商人购物起衅,将该商八十三家全行劫毁廓尔喀国索偿报失银三十八万两,并集兵边境意图挟制。
经驻藏大臣色楞额奏派汉藏委员前往开导,晓以恩威,始允减为十八万三千两有奇,除唐古忒商上捐筹及清出货物抵价外,尚不敷银六万七千余两,奉旨由四川拨给”[32]而夏格巴提到的恰罕呼图克图衮噶坚赞即是毕达克提到的察罕诺门汗(Caghan Nomin Han )。
[33]如果其为青海活佛(毕达克称其为蒙古活佛)第七世拉毛杰宗格登丹增诺布华桑布的话,其在拉萨年仅十岁,任何汉文文献均无提及其参与廓商事件实质上,除其他诱因外,廓商被掠与其在拉萨的骄横表现有关廓尔卡商人把持了拉萨的商业市场,赵咸中使廓尔喀时就向对方说:“尔之在藏商民,亦多不安分,往往欺凌藏番,因此结怨,匪伊朝夕。
今乃籍端而起,以致酿成巨案,据理而论,尔亦非无过者”[34]三从赵咸中使廓来看,清朝官员虽依旧以“天朝”官员自居,面对廓尔喀姿态颇高:“唐古忒与尔有隙,待之不以礼,犹有说也余天朝所使,尔天朝属国,此行为排难解纷而来,余诚为上宾,不期尔以仇敌相待,动以兵威,全无礼仪,此等兵力在尔以为可恃,以余观之,直如土鸡瓦犬,奚足骄人。
要当以余之判断是视,果偏袒于彼,不直于尔,彼时动尔兵威,犹不为晚今无故铺张,何胆怯乃尔!此岂接待宾客之礼耶?使泰西诸国闻之,孰不以为笑谈哉廓臣羞惭无言,乃挥去外围”,如此言辞虽以气势压倒了廓方官员,但却在心中却暗暗赞叹廓军之强:“其兵房皆以蓝布为之,与中国人字帐相同,而整洁过之,不畏风雨,冬暖而夏凉。
于此见外国人纯以练兵为务,不惮烦,不惜费,此所以兵革坚利,号称强盛也!”[35]在边界等候廓方谈判文往来于加德满都期间,赵咸中还看到对方“操约万五千人,布陈盘旋,枪炮齐施,阵极整暇,器及坚利,盖亦劲敌”但他故意不明言,仅在心里“啧啧称叹”。
从尼泊尔学者辑录的廓尔喀档案表明,廓尔喀确实为此次军事行动做了精心准备另外,赵咸中来边时,所领兵弁的哗变迹象也呈现出清朝对边防的松弛管理但是,清朝明智、及时处置了藏廓冲突,和议使得廓尔喀、西藏地方、驻藏大臣均满意,色楞额、崇纲、赵咸中等人也因此获得朝廷嘉奖。
廓尔喀借此获得大量钱财,保持了对清朝恭敬姿态,双方也保持了边界的和平、稳定从《翁同龢日记》所记来看,廓尔喀国王在廓商案发生后,于1894年二月初五,主动向清朝请求赏赐宝石顶,宝石顶是清朝赐给大臣的普遍做法,喻示这清朝依然把廓尔喀当外藩看待。
[36]但是,在英国的报告中,藏廓冲突一案并未得到妥善解决在印度外交与政治编写的《关于印度与临近地区的条约和约定》(A Collection of Treaties,Engagements and Sanads:Relating To India And Neighboring Countries。
即《艾奇逊条约集》)提到库提(Kuti)的‘藏廓谈判’,对于双方来说,并未形成满意的解决的方法[37](库提并非赵咸中所滞留的西藏济咙,而是廓尔喀军营所在地)但是,部分清朝官员认为,廓尔喀的重要性决定了付给其款项是明智的,事情也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他们认为廓尔喀与西藏同样对中国边疆重要,甚至廓尔喀可以成为防止英国入侵西藏的藩篱。
例如,丁宝桢就认为,西藏是四川全境的首道藩篱,而廓尔喀又是西藏的藩篱“臣抵川时,特请赏准廓尔喀循例入贡,正所以示羁縻也上年该国巴勒布商民被藏番劫掳一案,藏中议给赔款,亏折甚大,该国噶箕有言,若非前次展觐大皇帝厚恩,难与唐古忒罢兵息事。
”显然,丁宝桢也认同廓尔喀军力强于藏军和绿营,而撤兵是看在清朝的颜面上丁宝桢向清朝提到,廓尔喀头人曾向西藏要求,自愿出兵,进攻法国人,其“感恩向义,确有明征”所以,当前英俄窥视西藏,如果将廓尔喀拉近,那么就多“一重门户”,多一处“疆圉”,而向廓尔喀嘉奖,增强其“内向之心”,不丹西藏增加一“障蔽”,也使英国少一“内助”,对于川藏全局都有益处。
[38]另外,在拉萨的“噶八丹”一直参与了与色楞额、崇纲的交涉,其身份是廓尔喀驻拉萨官方代表,但并未参与前往边界谈判在色楞额的奏章中多次提到此名称:“据噶八丹面称,巴勒布遭此强劫之祸,小的已请示廓尔喀国王,奉谕教小的静听驻藏二位大人公断。
小的噶八丹官职太卑此事甚大,无论如何均须请示国王办理至巴勒布所失货物,银钱数目均系照实呈报,毫无浮冒且尚有漏报者,其数目让与不让,商主均在本国,小的不敢作主等语两造各执一词,该员等难以议结”[39]色楞额所提的“噶八丹”是1856年西藏和廓尔喀签订的《藏尼条约》所规定的廓尔喀派遣拉萨驻扎代表。
[40]《藏尼条约》的尼泊尔文版条约[41]中曾经也提到过“噶八丹”其第5条提到,廓尔喀(Gorkha)被允许在西藏派驻一名BhardarBhardar一词多认为尼泊尔驻扎西藏代表,学者冯明珠和邓锐龄均提到此。
然而,Bhardar前有“a”,应并非人名而在此之前,尼(Nepali)驻藏代表被称为Nayak,尼瓦尔称之为Nayo1856年以后,Bhardar代替了Nayak邓锐龄认为“噶八丹”一词来源于英语“Captain”。
[42]但是,英语“Captain”在19世纪中期的廓尔喀和西藏并非常见语可能“噶八丹”来源是与廓尔喀(Gorkha)与Bhardar二者音的结合体值得一提的是,在尼泊尔文中的西藏被称为Bhot,19世纪南亚也称西藏为不丹(音),不知是否与此词有关。
四藏廓冲突事件结束后,民间的冲突似乎平息了但是,廓尔喀和英国走的越来越近廓尔喀与英国在军事上形成了互为支持1887底,英国调动军队在哲孟雄边界集结,年底,英国政府已在藏哲边界地区集结军队二千余人,其中有部分廓尔喀雇佣兵以及在白栋搬运物资的廓尔喀劳力共1300余人。
[43]英军还不断在增加兵员,1888年8月,又增加了廓尔喀第一团(600人,由Rogers率领)等所以,当1883年廓商事件发生十年后的1893年3月,廓尔喀与西藏的谣言再次传来,引发了边界地区的惊慌。
驻藏官员也多次提到廓尔喀与西藏的关系再次紧张:“近闻廓尔喀与西藏失和,意欲决战,廓悍而附英,藏愚而奉佛,势必不敌,廓若得志,全藏将不可问著鹿传霖速即拣派熟悉藏务之员驰往设法解散,勿令起事藏既恃俄为援,则廓之动兵,必系英所主使,该督留心边事,应如何措置之处,著筹议具奏。
”[44]鹿传霖奏请,由于朝廷已经命奎焕来京,而讷钦到任未久,所以廓尔喀与西藏关系紧张一事,鹿本人颇为关注鹿传霖认为,西藏与廓尔喀准备决战,廓尔喀强悍而依靠英国,西藏愚昧而“奉佛”,一定败于廓尔喀如果廓尔喀一旦得逞,全西藏将丢失,所以当前应该选派熟悉藏务的人员,“驰往设法解散,勿令起事。
”鹿传霖对廓尔喀谣言入侵的关注与“藏哲边界”勘定困难有关,鹿传霖受到升泰的影响,无法准确判定西藏隆吐的方位,所以简单将此事归结于西藏地方军队在边界上固执的防守与部分驻藏官员均对西藏地方有着不客观的看法界务一事,本系爱国情怀,但在清朝官员的眼里,西藏地方在划界一事上的坚决不退让视为西藏“通俄”、或者故意与中央疏远所致。
“伏思英、俄交窥藏地,蓄意已久,而互相猜忌,皆掸于先发,今藏已通俄,恃以为援,故敢于争持界务”在这种策略下,鹿传霖希望派遣一人前往参加勘界,并打探廓尔喀与西藏的边情,“因藏互争矣盖英不欲明露与俄失和之心,故促廓与藏构兵,藏断难敌,必乞俄援,英即从边观衅而动,臣窃揣英之用心,必出于此。
然廓虽附英而亦忌英,决战之说或属虚声,姑询英之意以侗吓藏番,若得一通达机变具有胆识谙练洋务之员,先往廓尔喀为之详陈利害,劝令释嫌修好,或可听从,庶藏境暂安,妥商划界,以免生事”由此,李毓森被举荐前往西藏办理界务。
李毓森是四川补用知府,扬州人,时年52岁,在成都与鹿相识鹿传霖称其为“察其人颇明干,胆识俱优”,“三品衔补分省补用知府李毓森,因接办电局来川谒见,臣与接唔数次,……前在朝鲜办理电局商务有年,熟悉洋清,因语以廓、藏失和拟派员前往解散妥慎筹办之意,该员情殷报效,不禅险远,因与讨沦办法,所陈均合机宜,询堪任使,拟即派化妥办,当即先行电奏。
”由于边务紧急,鹿认为李毓森不合适从从川入藏,“惟由川陆路入藏,台站节节险阻,更换夫马,非数月不能达,再由前藏至后藏赴廓尔喀,又须月余,计需半年之久”[45]而鹿得知,“已革雅州府知府嵇志文,前奉派襄办藏务”,曾经航海取道上海、香港、新加坡、恒河海口到达印度孟加拉以后,乘火车到大吉岭入藏,这是一条较好的路线,“故此次议令航海,亦取此道往,两月余可到,以期迅速。
”希望李毓森取到印度入藏鹿甚至认为李毓森应该前往廓尔喀,“切探得由大吉岭铁路轮车已可直达廓境,更为捷近,并由川拣派熟悉藏务得力员弁随同前往,该员道经上海,尚须选觅汉翻译偕往,以期达语言而昭妥慎惟李毓森远涉重洋,筹办要务,所有轮舟、轮车往返雇价,随从犒赏,一切需用浩繁,必须宽给公费薪水,可否援照出使之例,于重庆洋关出使项下,照四品副使例,月支薪水银七百两,以资应用。
”而文海入藏是经川藏道,这条路线尚未铺设电线,无法拍发电报,无法联系,导致延误边情,“大臣文海,臣已电催迅速来川旋据复称:四月初由黔起行,侯其到川,臣与面商妥筹一切,即可驰赴藏任,机妥办再川藏相距窎远,驿递万难迅速,消息不灵,昨谨电陈,拟赶修电线,先由成都至打箭炉,再议接展入藏以速边报。
所需经费,查前川省创修电工时筹款十万,存总办电报道员盛宣怀处,可以拨用,勿须另筹现款,奉电旨准伤照办,遵即派员勘路,购运线料赶办,以速文报[46]直到当年五月,清朝才根据驻藏帮办大臣讷钦的奏请,“查无廓、藏失和决战之事”,仅有界务两案。
清朝才松了一口气,随即,廓尔喀副使萨达尔尊达毕热齐雅扎罕齐叶第热在京病故,清朝给予抚恤白银二百两廓尔喀和清朝的关系也密切一些了但是,清朝依然认为西藏地方“密谋则不可知”,仅有划界和行茶等事情上,西藏地方多次违背清朝的旨意,“达赖管事揽权,惑于群小,更不听开导”。
那么,廓尔喀和西藏的争执也并非无中生有,“伏思廓、藏决战之言,英人故为此说,必有狡谋”那么李毓森是否还有必要入藏或者赴廓尔喀?李毓森本人当时已在上海,认为既然“廓藏”无决战事,那么“自可毋庸解释”,印度总督和西藏界务大臣讷钦已经商议过,等文海入藏后再办理边务,那么“毓森奉委两事,均无可办”,认为自己已经没有必要再去西藏了,“抑可毋庸前往以免耗费”,所以请示清朝。
但是,清朝认为,李毓森此次由印度入西藏,或“可密探消息”而当时新任驻藏大臣文海已经抵达四川,李毓森已出发,如果总理事务衙门已经照会英国驻华使馆,并知照印度总督,那么应该依然派出李毓森通过海路由印度入藏,借机可打探消息。
如果清朝还没有照会英方,那么李毓森可以中断入藏行程而曾经在十年前备受关注的藏廓事件,清朝也并未完全淡忘实质上,廓尔喀和西藏在界务上并无矛盾,仅有的廓尔喀和西藏两处界案,从前都进行过勘定但是,藏廓事件之后,廓尔喀边民运米,以换取西藏边民的食盐,因双方定价不一,依然经常发生争议,“以界碑旧址不符互相争论”,问题又被引导在边界事务上。
1895年5月,奎焕派遣后藏都司耿绍宗率领西藏地方官员前往办理此事,根据耿的禀报,西藏的聂拉木所属的樟木(漳木),有新旧铁索桥两个,西藏地方以旧桥为界,并且以“咸丰三年字据为凭”,而廓尔喀以新桥为界,所以西藏和廓尔喀互相产品争执。
此争执发生后,藏廓边界地区一时人心惶恐,有藏族百姓称廓尔喀国内将派遣五六千兵员前往进攻西藏,不少藏人有迁居躲避者1896年3月,廓尔喀国王给驻藏大臣通报,“经在边噶业将番官所执咸丰三年断牌抄来,查验属实,漳木界址情愿遵依”。
但是,廓尔喀认为,绒辖所属热隆地方,是乾隆年间所立的界碑,被西藏人将界碑迁徙到距离热隆相距二三百里的地方,要求清朝政府命令西藏地方将界碑照旧迁回,廓尔喀还寻求驻藏的噶八丹(后正式称为尼泊尔驻藏官方代表)向驻藏大臣衙门求援。
讷钦为此专门召集噶八丹过问,后又委派后藏粮务候补知县胡用霖前往噶厦详细查询“商上旧卷”关于廓尔喀与西藏失和一事,鹿传霖认为,廓尔喀和西藏失和构兵之事,讷钦本人就在西藏,查询过本无此事,那么是应该可信的而此谣言既然出自英国人之口,那么其中恐怕有阴谋,“未便稍涉大意”,况且“印藏勘界久已迟逾,印茶行藏转瞬即届。
昨接讷钦来函并照钞藏番公禀,仍复执迷不悟,始终抗违,近且密募缠回数十人,运来机器铁筒,制造枪炮,意图御英,似此愚梗情形,闻之实深焦灼查川省委员李毓森已抵上海,不日出洋,臣赶将现在查覆情形密电饬知”[47]
此后不久,食盐贸易也得到圆满解决,廓尔喀主动化解了边界纠纷藏廓关系再次稳定下来综观光绪朝中晚期廓尔喀和西藏两次冲突,尽管危机重重,边界随时有可能被廓尔喀入侵,但由于清帝国边疆官吏的积极处置,即时化解了此危机。
但是,廓尔喀在此过程中,在喜马拉雅山地区的实力也在不断增加,与清王朝的衰败形成了鲜明对比而廓尔喀在冲突解决中最终保持“收敛”姿态,也与其面对英属印度的不断向北扩张的“焦虑”有关廓尔喀已经认识到其与中国西藏一样,在英帝国战略中,它们是西方列强入侵中国内地或与俄国争霸的跳板而已。
廓尔喀与清朝的边界和平才能保持两国的安定但是,部分治藏官员并不具备与色楞额、丁宝桢等人的才能,面对近代化世界秩序的形成懵懵懂懂,例如,此后任驻藏大臣的有泰还继续沉醉于廓尔喀“远道输诚”的姿态中有泰称,经过他对廓尔喀国王的檄谕,廓尔喀已经将应进贡品业已“敬备齐全”,拣派正贡使“噶箕”一名、沛热拔八哈都热更札多札且底热,与另外一名副贡使噶箕“萨尔达热噶哈新卡札噶且底热”与廓尔喀其他头目、字识、通役等人准备进京。
有泰要求卸任定日守备吴鼎元,率同通晓廓尔喀文字语言的人员以及兵丁人等,前往中尼边界聂拉木,迎护该贡使来藏,并要求前后藏粮员、噶布伦等,将“应用乌拉食物先期预备齐全,”,以备该贡使入境“妥为供给”,“毋稍迟误”。
贡使到达西藏后,有泰“照例筵宴犒劳”,“以示怀柔”,再派遣人员护送到四川,并要求沿途文武官员迎送[48]这些做法与清朝中前期的宗主和藩属之间的模式是雷同的,实质上已彼一时此一时了,廓尔喀在南亚的地位也非乾隆末年的廓尔喀了,其要求与清朝平等交往。
值得注意的是,1883年的廓商一案,虽然驻藏官员斥责西藏喇嘛引发,但依然是以同一“国人”的感情对待,直到辛亥革命之后,还有内地人提及廓商一案时,依然不免在情感中倾向于西藏,而贬斥廓尔喀,“闻二十余年前,有番妇赴廓人所开商店内购物,店主失去珊瑚珠一,疑为该番妇偷窃,逼身检查,卒无所获。
事为色拉寺僧闻知,代为不平”![49]注释:[1]《钦定巴勒布纪略》,季垣垣点校,中国藏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8页[2]“作木朗”,应该为尼泊尔南部的部落,与西藏临近,但并不与西藏接壤《钦定巴勒布纪略》载“巴勒布科尔喀属下头目苏尔巴尔达布等西向沮木郎部落掳掠,复东向我边入寇,现在前后藏俱各严备”。
[2]其中提到的“沮木郎部落”即作木朗从文字推断,廓尔喀人向东滋扰聂拉木,向西侵吞作木朗,那么作木朗应该不与西藏接壤《卫藏通志》曾做过介绍:“ (乾隆)五十九年正月,驻藏大臣工部尚书都统和琳、副都统成德等具奏“为筹办藏界,补立鄂博,以期久远事。
查:有藏属萨喀边外,作木朗以东,洛敏汤地方一处”从洛敏汤的方位看,作木朗也并不与西藏接壤[3]“噶萁”,实为廓尔喀官员的名号,并非姓名房建昌认为南亚一带称头目为Kazi,藏文译作Ka-ci见房建昌:《清光绪末年驻藏官员马吉符及其出使不丹记》《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4年第1期;Kazi也写作Kaji,首位kaji是在廓尔喀王国的Dravya Shah手下的Ganesh Pnade,约在公元1559年被廓尔喀任命为Kaji。
1749年,因Kaji kalu Pande战功卓越,从此Kaji作为廓尔喀的“头目”称号而流传赵咸中在清末出使廓尔喀期间,提到噶萁官阶如同清朝的“侍郎”[4]近十年来,主要有高学益:《18、19世纪廓尔喀3次侵藏及清朝治理综述》,《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年第3期;朱昭华、顾梦晓:《藏尼边界纠纷与咸丰朝的廓尔喀之役》,《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年第3期。
黄维忠:《论廓尔喀第三次侵藏战争》,《西藏大学学报》,2013年第1期高晓波:《乾隆朝第二次廓尔喀之役兵源及军费考略》,《西藏研究》2013年第2期房建昌:《廓尔喀(尼泊尔)朝贡清廷考》,《西藏研究》2013年第1期。
周燕:《浅谈乾隆皇帝治藏的宗教政策——以平定两次廓尔喀侵藏战争为例》,《西藏大学学报》2012年第3期;梁俊艳:《试论英国在廓尔喀两次入侵西藏中的角色问题(英文)》,《ChinaTibetology》2010年第1期。
邓锐龄:《清乾隆朝第二次廓尔喀侵藏战争(1791-1792)史上的几个问题(英文)》《China Tibetology》2010年第2期周燕、李文萍:《浅谈乾隆皇帝在两次廓尔喀战争中的军粮政策》,《西藏大学学报》2012年第4期。
张云:《乾隆皇帝处理廓尔喀侵藏善后事务的一些基本思想》,《中国藏学》2008年第3期柳岳武:《清代中尼关系研究》(载《中国边疆学》第9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132页)曾对清末光绪年的廓尔喀和清朝关系做了一小节论述,但笔墨不多。
[5]张其勤:《清代藏事辑要》,西藏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82页[6]Britain and Tibet 1765-1947: A SelectAnnotated Bibliography of British Relations with Tibet and the Himalayan Statesincluding Nepal, Sikkim and Bhutan。
,JulieMarshall,Routledge Curzon, London and New York.P88.[7]国内学术界对于“藏廓事件”已经有一定研究孙子和、邓锐龄先生和国外学者均做了研究参见孙子和:《拉萨巴勒布商人抢案始末》,载其著《西藏研究论集》,台湾商务印书馆,1989年;邓锐龄:《清代驻藏大臣色楞额》,载《清前期治藏政策探微》,中国藏学出版社。
Tirtha P.Mishra,Nepalese inTibet:A case studyof Nepalese half-breeds(1856-1956),CNASJournal,Vol.30.No.1(January 2003).
柳岳武《清代中尼关系研究》,(载《中国边疆学》第9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132页)曾提到此事,但未做研究[8]也有记为1883年4月8日夜,见毕达克(Petech,Luciano)著:《西藏的贵族和政府 1728-1959》,;沈卫荣,宋黎明译,中国藏学出版社 1990年版,第39页。
[9]国外著述多写为“85家尼泊尔商店”,而非116家,《尼藏关系1850-1930年:希望、挑战和挫折并存的岁月》记为84家(普热姆 R.乌普热提著,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藏事译丛》(28),2006年版,第82页。
见毕达克(Petech,Luciano)著:《西藏的贵族和政府 1728-1959》,;沈卫荣,宋黎明译,中国藏学出版社 1990年版,第39页[10](清)赵咸中:《使廓纪略》[11]此段材料见邓锐龄:《清代驻藏大臣色楞额》,《驻藏大臣百年论丛》。
中国藏学出版社2014年,第678页以及Prem.R.Uprety, Nepal-Tibet Relations 1850-1930,Yearsof Hopes,Challenges and Frustrations
,P90-96,Kathmandu,1998,SecondEdition.王维强、黄维忠、聂红萍全译本(内部),中国藏学研究中心1998年[12]《外交秘密-E》,1884年6月,第421号,拉瑙迪帕致里本领主,1883年6月10日。
《印度每日新闻》,1887年5月27日也对此做了报道,但已是四年之后了参见Prem.R.Uprety, Nepal-Tibet Relations 1850-1930,Years ofHopes,Challenges and Frustrations,
P90-96,Kathmandu,1998,SecondEdition.王维强、黄维忠、聂红萍全译本(内部),中国藏学研究中心1998年,第82页,注释1[13] Tibet ,Nepal, and Ceylon 1800-1950.SouthAsia 1800-1950. Ethics of civilization volume 20,。
SandersonBeck.[14]夏格巴:《藏区政治史》(下),中国藏学出版社,1992年内部出版,第42页[15]《清实录藏族历史资料汇编》,西藏民族学院历史系编,1981版,第1739页[16]毕达克(Petech,Luciano)著:《西藏的贵族和政府 1728-1959》,;沈卫荣,宋黎明译,中国藏学出版社 1990年版,第201页,注释227。
Prem.R.Uprety, Nepal-Tibet Relations 1850-1930,Years ofHopes,Challenges and Frustrations,P90-96,Kathmandu,1998,Second Edition.王维强、黄维忠、聂红萍全译本(内部),中国藏学研究中心1998年,第85页。
注1[17]尼泊尔外交部档案馆,第85号文件包:《40年的掠夺》[18](清)丁宝桢撰:《丁文诚公奏稿》,贵州历史文献研究会2000年版,第772页[19]允丽:《外家纪闻——启功先生外祖家的事》,文物出版社,2012年版,第155页。
[20]允丽:《“乔树楠致崇纲书札”解读》,朱诚如,王天有主编:《明清论丛》第11辑,紫禁城出版社2011年版,第231页乔树楠是四川拨贡生,与崇纲关系甚好,常谈及西藏事务,与维新派有交集,后任刑部御史,民国5年卒。
[21]见毕达克(Petech,Luciano)著:《西藏的贵族和政府 1728-1959》,;沈卫荣,宋黎明译,中国藏学出版社 1990年版,第39页[22]毕达克(Petech,Luciano)著:《西藏的贵族和政府 1728-1959》,;沈卫荣,宋黎明译,中国藏学出版社 1990年版,第39页。
[23]房建昌认为,卧龙支达山顶:即车不达拉山口,卧龙为Walan之异译,支达则是车不达之异译见《中国近代边界史》(下册),吕一燃主编,四川出版集团、四川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702页[24]《卫藏通志》卷二。
[25] Prem.R.Uprety,Nepal-Tibet Relations 1850-1930,Years ofHopes,Challenges and Frustrations,P90-96,Kathmandu,1998,Second Edition.P94
[26]《丁宝桢奏请由川派元查办喇嘛与廓商冲突事件以弭边患折》,《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史料汇编》》第3册 ,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年,1098页刘钧当时任西藏粮务委员[27]《驻藏大臣松溎等奏廓尔喀国王遣使抵藏例派护送起程日期折附译表文》,《清季外交史料》(2)第236页。
也可参见Rose LEOE,Nepal Strategyfor Survival,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Berkeley,Los Angeles,London,1971.P137所提到的Tej Bahadur Rana在1877年离开加德满都赴北京,但是由于陕西灾荒事件,滞留于西藏一事。
[28](清)赵咸中:《使廓纪略》[29](清)赵咸中:《使廓纪略》[30]《谕准免缴还川省代垫廓商赔款》,光绪十二年十月二十六日,《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史料汇编》第4册,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年。
,1103页[31]夏格巴:《藏区政治史》(下),中国藏学出版社,1992年内部出版,第42页[32]张其勤:《西藏宗教源流考》(续第四号),1911年7月20日,《东方杂志》第8卷,第5号此段文字与《清史稿》列传第312藩部八文字雷同。
[33]毕达克(Petech,Luciano)著:《西藏的贵族和政府 1728-1959》,;沈卫荣,宋黎明译,中国藏学出版社 1990年版,第201页,注232[34](清)赵咸中:《使廓纪略》[35]
(清)赵咸中:《使廓纪略》[36]清朝让理藩院、内务府办理此事(《军机处日记》(一),1884年,《翁同龢日记》第8卷,中西书局,2012年版,3718页[37]A Collection Of Treaties, Engagements And Sanads:Relating To India And Neighboring Countries,。
Vol Ⅱ,India,Foreghn and Political Department. C.U.Aitchison,B.C.S.Officeof the superintendent of government printing,India,1892.P162.
[38]《川督丁宝桢奏廓尔喀为西藏屏蔽请予嘉奖片》,王彦威,王亮辑编《清季外交史料》(2),第711页[39]《驻藏大臣色楞额等奏派员办理济咙边界商民失物偿款折》,王彦威,王亮辑编《清季外交史料》(3),第1332页。
[40]《藏尼条约》的尼方文本可以参见P.uprety,Nepal-Tibet Relations,1850-1930(Kathmandu,1980.pp213-214.尼方本文来自于尼泊尔外交部[41]。
此条约在罗月苏堤(Chaitra Sudi)条约文本(1912年版)第3卷中有尼泊尔文版本[42]邓锐龄著:《清前期治藏政策探赜》,中国藏学出版社,2012年7月,第223页[43]参见Julie G.Marshall:。
Britain and Tibet 1765-1947:ASelect Annotated Bibliography of Britsh, 2005,routledge Curzon P214, 兰姆为此书写了序言。
[44]“光绪二十二年,三月戊戌”,吴丰培:《清代藏事辑要续编》,《西藏研究》编辑部,1984年版,第95页[45]壬子,《清代藏事辑要续编》,第97页[46]壬子,《清代藏事辑要续编》,第97页[47]
“六月庚午”,《清代藏事辑要续编》,第104页[48]《驻藏大臣有泰奏廓尔喀远道输诚遣使朝贡折》,《清季外交史料》(7),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5年版,第3582页[49]《边藏最近之闻见》,《东方杂志》第8卷,第12号,1912年6月1日。
(该文原刊《中国边疆学》第九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文字有改动,引用请参照原文)敬请关注本刊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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