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实验高中(镇江实验高中康华事件)
两日来,镇江“不雅视频”持续发酵。今天,“不雅视频”的“男主”、镇江教师康华所在学校——镇江市实验高级中学,发出《关于对康华老师不雅视频网上传播
8月12日讯11日、12日,紫牛新闻及扬子晚报先后报道镇江男子发出女性朋友不雅视频,在“轰动一时”后主动投案自首的消息两日来,镇江“不雅视频”持续发酵今天(12日),“不雅视频”的“男主”、镇江教师康华所在学校——镇江市实验高级中学,发出《关于对康华老师不雅视频网上传播事件的初步调查处理通报》。
记者看到,校方已将“康华老师立即调离教学一线岗位,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
《通报》称:近期,我校有关康华老师的不雅视频在网络传播,造成恶劣影响经初步调查了解,此不雅视频是经他人上传微信圈进而广泛传播,当事人康华已经于8月10日上午向镇江市公安局润州分局金山派出所报案,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并与8月11日发布警情通报。
通报称25岁的潘某已投案自首,承认他“发现女性朋友手机内存有该女子与他人的不雅视频,出于气愤将视频发布到微信群,引起网友的转发”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该事情发生后,学校高度重视,在镇江市纪委监委派驻镇江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镇江市教育局人事处、审计处的督促指导下,于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了解。
镇江市教育局、学校认为:该教师拍摄不雅视频,属于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有违教师师德,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学校党委、校长室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经研究作出初步处理决定:1.康华老师立即调离教学一线岗位,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
2.待公安部门调查定性之后,依据相关规定,做出进一步处理《通报》最后表示:镇江市教育局、学校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对于违反师德师风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一经查实,坚决处理,绝不姑息此前报道:11日16时许,镇江市公安局润州分局微信公众账号“平安润州”发布警情通报称,8月10日凌晨,潘某(男,25岁,镇江人)到润州公安分局金山派出所主动投案称:8月2日晚,其发现女性朋友手机内存有该女子与他人的不雅视频,出于气愤将视频发布到微信群,引发网友的转发。
警方通报中提及,目前金山派出所已受理并开展调查,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来源:扬子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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