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疯狂了武装警察(武装警察是警察还是兵)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3-12-24

2017年底的武警体制改革引发了全国的重点关注,武警司令员在全国人大上,受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委托,对相关

太疯狂了武装警察(武装警察是警察还是兵)

 

  2017年底的武警体制改革引发了全国的重点关注,武警司令员在全国人大上,受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委托,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详细全文可以查阅全国人大官网  根据武警司令员的说明,中央对武警改革方案的核心在于,按照“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的区分,进一步调整武警的管理指挥体制。

  “军是军,警是警”涉及到一个很多人——包括部分军队指战员和武警官兵自己也时常争吵不休的话题:武警部队到底是不是军队?在武警部队服役的官兵到底是不是军人?  一:中国武装力量是由军队、武装警察、民兵组成的三位一体

  很多人不能接受武警官兵不是军人的观点,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他们脑子里,只要是中国武装力量的成员,就通通是军人但这个前提本身就是错的,武装力量的构成形式不只是军队,其人员也不全是军人——就连预备役人员都不是军人。

  他们退伍之前才是军人,退伍加入预备役之后只能叫预备役人员  据我国的诸多法律和文件——包括《国防法》、《兵役法》等,在法理上讲,严格意义上的中国军队,指的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严格法律意义上的军人,指的是在解放军服现役的人员,预备役不称军人,而称为“预备役人员”。

  这一点在《兵役法》的条文中表现的很明显,第一章第五条指出我国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明确限定现役军人是在解放军服现役的人员所有条文内,“现役军人”对应的均为“预备役人员”,而从无“预备役军人”一词  兵役法的正文内容不直接包括武警部队,而是通过十二章七十二条,以附则补充修正的形式,推广适用到武警部队上。

中国的武警部队,在法理层面上是兵役制的武装警察部队,官兵的身份均为武装警察在动员征召、服役待遇、退出现役安置、伤病牺牲抚恤等方面,都是参照军人的标准管理和执行,并享受军人待遇  二:武警官兵没有军衔,经费不来自军费

  武警部队不属于中国的常备军,有两个非常重要的制度特征。其一是武警官兵的衔级体制,不是军衔而是警衔;其二是武警的经费开支,在我国官方统计口径中不列入军费范围。

  晋升少将警衔  在《人民武装警察法》的第一章第六条中,明确规定“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衔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这一点也是很多人发生误解的地方——武警官兵的衔级体系可以和军队对应起来,同样存在上校、少将、上将等等,但它们是警衔,不是军衔。

  武警的经费来源也和军队不同,它不包括在军费内——中国的官方统计口径中,国防费用不包括军队以外的其他武装力量经费中国武警部队的经费,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共同负担的;其政策和法律依据,最早来自于中央的1988年79号文件、1995年5号文件,后来列入《武警法》中第二十六条成为正式条文。

  事实上,国外认定中国隐瞒军费开支、隐瞒军事力量建设水平的重要争议点之一;就在于武警部队性质上是不是军队、武警开支费用是不是应该属于军费范畴很多人坚持的“武警就是军队”的观念,恰恰是中国政府在国际社会中不得不反复大力反驳和澄清的观点。

  三:武装警察与军人只是分工不同,没有高下之分  武警及其前身公安军,都是顺应政权发展、社会分工细化,而从解放军中分离出来的;无论是在荣誉还是其它方面来说,武警和军队只是分工不同,彼此没有高下之分

  武警和军人只是分工不同  比如某些地方某些单位传说中的“两套制服”问题——假设真的存在这样的情况,如果不是政治等方面存在明确的必要性,何必要准备两套法律上完全不同身份的制服?不同的制服下还是同样的人,又有谁高谁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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