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维埃政府_苏维埃政府是什么意思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4-04-22

承前启后的转变与过渡。

苏维埃政府_苏维埃政府是什么意思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江西瑞金成立至此,以赣南、闽西两块根据地为基础创建的中央革命根据地正式形成,即中央苏区“中央苏区是全国最大的苏区,是苏维埃政府所在地,是全国红军主力军所在地”。

1934年10月,中共中央和红军开始长征,于1935年10月到达陕北此后的两年里,中华苏维埃政权继续延续和发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成立西北办事处,并实际承担了中央政府的职责1937年9月,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后,政权由工农民主政权转变为抗日民主政权;而政策,特别是土地政策,由土地革命转变为土地改革,进而转变为减租减息和交租交息。

这一时期的苏维埃政权处于一个承前启后的转折和过渡阶段研究中华苏维埃政权在陕北的运行和转变,有助于我们在打通历史中更完整地了解苏区的历史,更好地理解中国革命的转变与发展历程一、1935年10月至1937年9月中华苏维埃政权在陕北的延续和变迁

中共中央和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党政军领导机构延续了中央苏区的设置,并有所创新中共中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对外分别使用中共西北中央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的名义,在中革军委之外新成立了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形成两套班子、两套人马的领导机制,共同领导党、苏维埃和红军的工作。

到达陕北后,苏维埃中央政府逐步恢复活动例如,1935年 11月25日,毛泽东以苏维埃中央政府主席的名义发表了对《红色中华》记者的谈话;28日,苏维埃中央政府与中国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联名发表《抗日救国宣言》;12月。

10日,苏维埃中央政府发表《对蒙古人民的宣言》;15日,中华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布命令,改变对富农的政策在此后的1936年至1937年上半年,苏维埃中央政府继续以发表宣言、通电、布告等方式进行活动如《东征宣言》《停战议和一致抗日通电》《为追悼鲁迅先生告全国同胞和全世界人士书》等。

与此同时,中央政府下设的最高法院也在陕北继续行使权力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机关报和苏区中央局机关报在陕北续办《红色中华》从1931年12月11日在江西瑞金发行,最初为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机关报,后改为中共中央、中央工农民主政府、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联合机关报。

中央红军开始长征时出至第 240期到达陕北后,《红色中华》于1935年11月25日在陕北复刊《斗争》原为苏区中央局机关报,1933年2月4日创刊于瑞金,1934年9月30日停刊中共中央到陕北后,《斗争》于 。

1935年11月21日以“西北中央局”的名义复刊,1937年3月19日停刊苏维埃性质的学校也在陕北恢复或新办例如,1936年6月 1日,在原红军学校的基础上,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西北抗日红军大学在瓦窑堡成立。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先后有四个首府第一个首府是江西瑞金,长征到陕北后,先后定都瓦窑堡、志丹,最终迁都延安迁都志丹后,《红色中华》发表了题为《定都志丹有什么意义?》的文章毛泽东曾谈到,“中央迁都”是为着直接领导和巩固新的更大的西北根据地。

迁都延安后,毛泽东指出,延安将来要成为苏维埃政权,“因为这是我们首都所在地”到达陕北后,苏维埃政权沿用了中央苏区苏维埃选举制度,并相继出台了选举法规1935年12月23日,西北办事处颁布了《苏维埃西北各省暂行选举条例》。

该条例是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的“暂行选举法”的基础上,根据西北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共8章53条,除删去了“暂行选举法”中的第六章,即“基本(市乡)选举的承认、取消及代表之召回”一章外,结构相同,条文的内容也基本一致。

次年1月15日,西北办事处颁布了《西北苏维埃选举法》这一选举法的内容较之1933年中央苏区所颁布的选举法有以下重要改变:一、一切精神劳动者(如医生、著作家、教员等)都有选举权二、雇佣劳动在10人以下资本在。

5000元以下之工商业主亦有选举权三、在苏维埃政府及各革命团体工作积极努力的,无论其出身如何亦可获得选举权选举法内容的修改,扩大了人民阵线的范围,为实现苏维埃选举提供了法律保障这一时期,红一方面军通过东征和西征扩大了根据地和红军队伍。

东征期间,苏维埃区扩大至28个,新区的开辟打通了神府特区与陕北省苏区的联系扩红方面,截至1936年4月4日,东征军在半个月内扩充红军 8000余人,充实了力量毛泽东指出,东征军的一大成绩是特别争取了扩大红军的胜利,东渡以来红一方面军扩大二分之一。

至 7月,西征红军占领了环县、曲子、宁条梁、定边、花马池、预旺等城镇,扩充红军800余人,建立了新的抗日根据地,纵横700余里此外,地方上,陕北省把扩红的突击工作开展成为广大的群众运动,取得了极大成绩截至3月。

31日,陕北省扩大红军计划如期完成,共有6000人参军4月29日,陕北省委决定,自5月10日至7月10日,两个月中扩大4500人到方面军去,扩大1200余人到独立团(营)中去,各县委书记在书记联席会议上承担了这一任务。

1937年5月至6月,在延安先后召开了全国苏区代表会议和白区工作会议苏区代表会议批准了从遵义会议以来中央的政治路线白区工作会议比较系统地揭露和批评了关门主义和冒险主义的错误,明确了党在整个白区工作中的方针、策略和任务。

这两个重要会议的召开,表明西北革命根据地的地位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由一块地方性的革命根据地转变为中国革命的大本营,不仅是中共中央和红军长征的落脚点,也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的所在地而自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至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的两年时间里,党政军民学各机构的工作都是中央苏区相关工作的恢复、延续和承继。

二、苏维埃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的成立中央红军到达陕北之前,西北地区曾经先后成立了陕甘边苏维埃政府和陕北省苏维埃政府这两个省级苏维埃政府成立后,县、区、乡各级苏维埃政府也相继建立1935年,陕北和陕甘边两块根据地连成一片,实现了党和红军的统一领导。

为了统一领导中国西北各省的苏维埃运动,1935年11月3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成立苏维埃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以下简称“西北办事处”)10日,西北办事处在瓦窑堡成立,博古任主席办事处下设财政部、粮食部、土地部、国民经济部、教育部、司法内务部、劳动部、工农检查局,即七部一局。

为加强外联、宣传、外交等事宜,西北办事处于1936年1月 26日又增设了外交部,使所属机构变为八部一局西北办事处下属组织有陕北省、陕甘省、神府特区和关中特区苏维埃政府等为配合西征,1936年5月,陕甘宁省苏维埃政府成立,受中共陕甘宁省委和西北办事处领导。

新成立的西北办事处,一方面代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的职能,处理日常政务凡是随红军长征到陕北的人民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基本上都参加西北办事处的工作,如原人民委员会财政部长林伯渠为西北办事处的财政部长,原人民委员会劳动部长邓振询为西北办事处的劳动部长,原人民委员会主席团委员邓发为西北办事处的粮食部长。

另一方面,它又是西北地区的最高苏维埃政权机关,直接领导西北地区各地方苏维埃的工作在西北办事处之下,建立了省、县、区、乡(市)四级地方苏维埃政府机构西北办事处成立以后,中国苏维埃运动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同苏维埃中央政府一样,西北办事处以布告、命令、训令、通令、会议、纲要、条例、法规、决定等方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政策范围涉及经济、阶级和社会等方面例如,在经济政策方面,1935年11月25日,西北办事处颁布《关于发展苏区工商业的布告》,宣布:第一,把一切工商业的捐税都完全取消,关税、营业税等均一概免收;第二,苏区的大小商人有充分的营业自由,白区的大小商人也可以自由到苏区来营业;第三,除了粮食和军用品外,苏区的出产品均可自由输出;第四,允许苏区内外正当的大小资本家投资各种工业。

在阶级政策方面,1936年1月1日,西北办事处公布了《怎样分析阶级》和《陕甘苏区土地斗争中的一些问题的决定》,对划分阶级的标准及如何具体划分农村阶级作了明确规定其中,《怎样分析阶级》是毛泽东1933年10

月在瑞金主持制定的,收入《毛泽东选集》时,更名为《怎样分析农村阶级》《陕甘苏区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是结合陕甘苏区土地改革中发生的偏向,仿效1933年10月中央政府颁布的《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而作出的。

在社会政策方面,西北办事处1937年5月27日发出布告,禁止种植和吸食鸦片,要求铲除种植之鸦片,封闭烟馆,禁止贩卖,勒令烟民在六个月内戒烟西北办事处的成立推动了西北地区苏维埃政权的全面建设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区域苏维埃政权,省、县、区、乡苏维埃代表大会纷纷召开;二是东征和西征期间,新区苏维埃政权相继建立。

1936年3月,陕北省召开了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大会选举产生了陕北省苏维埃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又推选13人组成主席团,马明方为主席,霍维德为副主席陕北省苏维埃代表大会的召开和省苏维埃政府的成立,把陕北苏维埃政权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更高更完善的阶段。

随后,一部分尚未召开大会的县、区、乡也相继召开了苏维埃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的苏维埃政府东征期间,凡红军久居的地方,都建立了苏维埃政权,新区则成立了临时政权——革命委员会西征期间,曲子、环县、赤安、盐池、新正、新宁、淳耀、赤水、定环等十几个县的苏维埃政权在短短的几个月中相继建立,这在西北苏区的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特别是在10月20日,预旺和海原两地的回民在同心城成立了预海县回民自治政府,“这是回民政府的第一次!是回民解放的先声”它表明西北地区苏维埃运动处于大发展的时期西安事变后,西北地区苏维埃政权进入了相对稳定时期。

1937年2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决定由林伯渠负责西北办事处的工作此后,林伯渠先以代主席的名义,后以主席的名义主持西北办事处的实际工作与此同时,西北办事处的机构也作了部分调整例如,由于分配土地的工作已经停止,西北办事处撤销了土地部,把有关工作归入国民经济部。

1937年2月,西北办事处增设国家审计委员会司法内务部分设司法部、内务部5月,司法部改组为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西北办事处的成立,实现了陕甘宁苏区内原来几块根据地领导权的统一,为后来陕甘宁边区政府的成立作了组织上的准备,标志着西北地区苏维埃政权建设进入了更高层次的全新发展阶段。

在中共中央领导下,西北苏维埃政权得到了进一步巩固这一时期的政权建设,集中了全国苏维埃政权建设的成功经验,克服了许多“左”的错误,变得更加成熟,并有所创新三、陕甘宁边区政府的成立在陕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权性质发生了两次重要改变。

第一次是由苏维埃工农共和国改变为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之所以要改,“这是因为日本侵略的情况变动了中国的阶级关系,不但小资产阶级,而且民族资产阶级,有了参加抗日斗争的可能性”因此,“为了使民族统一战线得到更加广大的与强有力的基础,苏维埃工农共和国及其中央政府宣告,把自己改变为苏维埃人民共和国。

把自己的政策,即苏维埃工农共和国的政策的许多部分,改变到更加适合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变中国为殖民地的情况”这并非取消了苏维埃名义,而是苏维埃工农共和国的扩大毛泽东指出:“人民共和国是代表反帝国主义反封建势力的各阶层人民的利益的。

人民共和国的政府以工农为主体,同时容纳其他反帝国主义反封建势力的阶级”人民共和国首先代表工人和农民的利益,同时还鼓励民族工商业的存在和发展第二次改变是由工农苏维埃政权改变为抗日民主政权1936年8月,《中国共产党致中国国民党书》郑重宣告:我们赞助建立全中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在全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建立之时,苏维埃区域即可成为全中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的一个组成部分。

关于民主共和国的设想,毛泽东指出:“建立民主共和国是当前的任务民主共和国是资产阶级性质的,但不是国民党所说的西方现代国家,它是有资产阶级参加的工人农民的国家”9月17日,《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救亡运动的新形势与民主共和国的决议》指出:“民主共和国是较之一部分领土上的苏维埃制度在地域上更普及的民主,较之全中国主要地区上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大大进步的政治制度,因此便更能保障抗日战争的普遍发动与彻底胜利。

”1937年2月,中共中央致电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提出:苏维埃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在特区政府区域内实施普选的彻底的民主制度《中国共产党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再次重申:取消现在的苏维埃政府,实行民权政治,以期全国政权之统一。

相较于苏维埃工农共和国,苏维埃人民共和国的阶级基础更为广泛这是中国共产党政权建设史上的一个重大转变,为向抗日民主政权的转变奠定了基础但是,与工农共和国一样,人民共和国同国民党政权仍然是两个互相对立的政权。

民主共和国既不是苏维埃制度,也不是国民党的“一党专政”,而是团结一切抗日力量,实行抗日民主的、保障中国领土完整的国家转变为民主共和国之组成部分,可以为推动国共两党的合作和消除两个政权的对立,确立一个具体的奋斗目标,更易为一切抗日的党派和阶级所接受。

但是,建立全国性的民主共和国,仅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设想实际上作为中华民国政府一部分的苏维埃区域,在政制上就必须有自己独立的创制经过国共谈判,代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职能的西北办事处开始着手进行从苏维埃政府转变为陕甘宁边区政府的组织筹备工作。

1937年4月下旬,西北办事处成立了选举法起草委员会、特区行政组织法起草委员会、文化建设委员会和特区经济建设计划起草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以研究在过渡时期所实行政策及工作方式方法的彻底转变,把苏区建设成为全国抗日民主的模范区。

5月12日,西北办事处行政会议通过《陕甘宁边区议会及行政组织纲要》,规定在陕甘宁边区实行议会民主制此次会议还通过了《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该条例共29条,分总则、选举资格、选举议员人数的比例、抗日军人选举、选民、补选等。

11章较之苏维埃选举条例,新的选举条例有一个最明显的改变:由“工农民主选举”改为“一般民主选举”自7月开始,经过半年多的选举,建立了自乡至边区的各级抗日民主政权相较而言,苏维埃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工农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即全国、省、县、区、乡苏维埃代表大会是各级的最高政权机关,各级苏维埃代表大会选举执行委员会(乡级除外,乡苏维埃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主席团),为苏维埃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政权机关;执行委员会又推选产生主席团和主席团主席,为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政权机关。

苏维埃制“议行合一”,权力机构和执行机构没有严格的界限各级苏维埃代表大会选举的执行委员会及其主席团,既是苏维埃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又直接领导政府工作而陕甘宁边区政府的政制是议会民主制,既保留了工农苏维埃民主制的优良传统,又与国民政府的某些制度相衔接。

在此制度下,参议会是边区抗日民主制度的主要组织形式,它既是民意机关,又是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政府是边区的行政机关,隶属于参议会,行使行政权参议会和政府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结合成为边区的各级政权机关在政权更名改制的同时,红军改称为国民革命军,苏区团组织改名为西北青年救国联合会,中国抗日红军大学改名为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

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机关报《红色中华》出至第 325期,改名为《新中华报》,于1937年1月29日在延安编辑出版,后成为陕甘宁边区政府机关报1937年9月6日,陕甘宁边区政府正式成立这标志着工农苏维埃政权的结束和建设抗日民主政权的开始。

四、土地政策由土地革命转变为土地改革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最重要的问题是土地问题,最重要的政策是土地政策其中最关键的是对富农和地主的政策到陕北后不久,中共中央即着手解决富农问题,通过政治局会议讨论、领导人交换意见,形成了改变对富农策略的决定,最后由中央政府发布命令,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内就解决了问题。

但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在对待富农政策上,张闻天在1935年11月2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讨论土地问题时,沿用了过去的土地路线,即“消灭地主,反对富农;联合中农,依靠贫农”刚从共产国际回来的林育英则提醒道:“反富农要注意”,“目前阶段策略上最紧急的要反对的敌人,是日本帝国主义、蒋介石及地主”。

林育英认为,如果要没收富农、消灭富农,就势必牵涉到中农、白区斗争、知识分子等许多方面“富农还是长期的斗争问题,不是一下就能消灭的”与会同志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联系中国实际,在共产国际指示精神的启示下,张闻天对富农问题的态度很快有了转变。

他为中央起草了《关于改变对富农策略的决定》草稿,并致函毛泽东,征求毛泽东和前方领导同志的意见毛泽东复信表示“基本同意”,但认为应补充贫农、中农可以平分富农土地的内容1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改变对富农的策略,张闻天作重要报告,分析了改变对富农的策略的原因,总结了过去反对富农的教训,宣布了对富农的策略。

报告首先指出:四中全会后,中央执行了共产国际关于“加强反对富农”的指示,现在的情况与以前不同了,现在是“民族危机加深的时期”,“富农所采取的态度与以前不同了”,他们往往对革命“采取同情或中立态度,甚至参加革命斗争”,“现在我们要在全国范围内争取广大群众到革命方面来,反对我们的主要敌人日本帝国主义及蒋介石”。

因此,“我们现在如采取加紧反对富农的策略,把他们推到地方豪绅方面去,显然是不适宜的”改变对富农的策略是为了“团结全体农民反对主要敌人,组织整个农民战线”报告还指出:“加紧反对富农,变成了消灭富农,以致动摇中农,影响到农村中不安定,以及中农对生产不发生兴趣。

”报告最后提出:“现在,在白区,在反对地主豪绅斗争中,一般可以联合富农,造成统一战线”“在苏区,只取消富农的封建剥削”,平分土地时,“不能特别分给坏田地”会议根据张闻天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改变对富农策略的决定》。

不久,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发布改变对富农政策的命令命令的主要内容有:出租土地一律没收;牲口不没收;不加税;在不反苏维埃前提下,保障经营自由;与农民一样分土地;无权参加革命武装,无选举权。

瓦窑堡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的决议》再次强调:“苏维埃人民共和国改变对待富农的政策富农的财产不没收,富农的土地,除封建剥削之部分外,不问自耕的与雇人耕的,均不没收乡村中实行平分一切土地时,富农有与贫农中农分得同等土地之权。

”也就是说,对于富农的土地和财产,除封建剥削部分外,均不没收按照中央决议,西北苏区进行了土地改革1936年1月,陕北省苏维埃土地部召开赤源、子长、延川、秀延、瓦窑堡五县贫农团大会,贯彻中央土地问题的新决定,解决土地问题。

1月 19日,西北办事处第九次会议讨论土地问题,确定农民对分配到的土地拥有所有权,通过登记发给土地证,农民可以自耕、租种或出卖4月4日,西北中央局与西北办事处联合发出《关于执行改变富农策略给各级党部与苏维埃政府的指示》,指出,在改变对富农的策略与纠正陕甘土地斗争中过“左”的错误时,一些地方又发生了新的问题与偏向。

例如,在安塞和子长,把某些真正的豪绅地主改为富农,把富农改为中农,而过去错定为豪绅地主富农的中贫农,却没有纠正一些豪绅地主及过去已经分配了土地的富农,在“过去一切都错了”的谣言下,曲解党和苏维埃的决定与命令,要求翻案,拿回他们原来的土地、牲畜、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党和苏维埃的工作人员缺乏警觉,而另一些工作人员表现慌张,企图单纯用行政手段来强制执行,而不知利用这一事件来教育广大群众为此,党中央重申:“党与苏维埃的富农策略的改变,是为了适应目前的新的政治形势,为着更便利于集中力量对付目前的主要敌人,为着抗日讨卖国贼,为着消灭农村中的地主阶级、孤立地主阶级,为着更巩固的联合中农,为着发展农村生产。

”要求各级党部与苏维埃要正确纠正所发生的偏向,彻底解决土地问题,“不使一个贫苦工农错定为地主富农,也不使一个地主富农假称贫苦农民”在改变对富农的政策后,中共中央也调整了对地主的政策,由没收地主土地改为停止没收地主土地。

之所以部分改变土地政策,目的是为了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团结广大的抗日人民,彻底肃清封建残余,使苏维埃土地政策具有更深刻的人民性质和民族性质1936年7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讨论新形势下的土地政策,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土地政策的指示》。

指示作出十条规定,主要内容为:没收一切汉奸卖国贼的土地财产;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粮食、房屋、财产,但仍分给其耕种土地和生产工具、生活资料;对小业主的土地不没收;抗日军人及人员的土地不没收;商人兼地主者,没收土地,商业部分不得侵犯;取消高利贷等。

新的土地政策在陕甘根据地的实施,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促进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一部分外逃地主返回了家乡对于返乡地主,陕甘宁边区政府发布了《关于处置回苏区的豪绅地主的办法》,规定:地主回来可分给一份土地,受政府保护,但必须遵守苏维埃的一切法令,不得欺压群众,反抗政府。

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以后,为了团结各阶级共同抗日,还恢复了地主、富农、资本家、牧师、僧侣等群体的公民权,在赞成抗日和团结的原则下,允许各不同党派、职业、宗教、文化团体的自由活动总之,根据国内外政治形势的变化和土地革命时期的经验教训,中共中央对富农政策所作的改变是十分必要的,是公开纠正“左”倾错误的一个重大举措,此其一。

其二,停止没收地主土地,争取他们对抗日战争的同情和支持,把土地革命同民族革命结合起来,通过调整土地政策进而调整地主与农民的阶级矛盾,“是必需的和许可的”但是,如果仅仅停止没收地主土地,原封不动地维持地主对农民的封建剥削,就无法调动广大农民抗日与生产的积极性。

所以,1937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洛川会议提出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中,把减租减息明确规定为党在抗战时期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基本政策五、结   语总之,从1935年10月至1937年9月,长征到达陕北后的最初两年里,中华苏维埃政权经历了三大转变,是一个承前启后的转折和过渡阶段。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继续进行活动,成立了西北办事处,实际承担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的职责1937年9月,陕甘宁边区政府正式成立,标志着工农苏维埃政权的结束,由苏维埃工农共和国、苏维埃人民共和国转变为抗日民主政权。

在土地政策方面,由消灭地主反对富农改为停止没收富农和地主的土地,抗战时期实行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标志着土地政策由土地革命转变为土地改革伴随着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以及中国革命由土地革命转变为民族革命,由国内战争转变为民族战争的重大历史转变,中华苏维埃政权在陕北的转变具有标志性意义。

同时更加鲜明地体现出,中国共产党不但代表着工人农民,而且是代表着中华民族的先进的政党作者:贺永泰,延安大学政法学院教授来源:《党的文献》2019年第3期原题:承前启后的转变与过渡——中华苏维埃政权在陕北(

1935年10月—193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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